chair

劉邦入咸陽

殺人者殺之 偷竊傷人者罰之

殺人償命之理 自古根深蒂固   廢除死刑 非一蹴可幾

 

當人們發現死刑只撫平了社會憤怒 卻無法掘出犯罪的病瘤  -  製造了血腥的人 用腥風血雨來洗禮  是滿足了正義?或是野蠻?

有人站出來為生了病了靈魂搖旗吶喊

有生命的存在就有紛爭  當然  生命本身的存在 也會帶來紛爭

 

廢除死刑與否 不只是政治議題 也是社會議題

試想若物阜民豐 何來犯罪之有

正是有缺陷的社會 而造就了殘缺的個體

行為人有責任 社會也有責任

 

廢與不廢 看法極端

又反觀法律之於死刑 1審2審3審再審更審

流傳著 一審重判 二審一半 三審豬腳麵線 之佳謠

對於嚴格的重重把關 最後真為死刑 無一不極惡之人

若不殺之  我們終將有一天把他們放回社會中?誰該來判定鱷魚的眼淚

亦或供養一輩子?帶著憤怒的負擔

 

然而

社會進步了 人心卻沒跟著進步  廢死真的是趨勢?

許多人 只看到字面形式上的存廢

卻不瞭解 也不想瞭解其中複雜又相牴觸的環節

 

解決根本問題的方法 往往都最困難

人類的歷史始終建立在錯誤之上

如同蛋糕一般 用糖衣抹瘡疤

Posted by liton441 at 痞客邦 PIXNET 留言(0) 引用(0) 人氣()